本欄律法觀點 提供分享
日期 | 2017-07-04 |
---|---|
標題 | 律師觀點:家庭暴力防制與保護令聲請事件於家事事件處理之思維 |
內文 | 近來接觸民眾前來就教因遭配偶對其聲請保護令 甚而雙方已商議離婚 然因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及探視 甚而夫妻間房產處理問題 搞得當事人焦頭爛額 原本工作已經很忙碌 但卻又得面對配偶對其採取法律訴訟戰 心力交瘁甚而失望之餘 才想到法律諮詢
的確很多離婚案件 都是主張遭他方家庭暴力行為而主張不堪同居虐待 舉凡從私下錄音蒐證 言詞挑釁他方情緒 甚而利用配偶情緒控管挑起其憤怒之神經等等藉此等事證以向法院聲請各種保護令 進而作為後續離婚訴訟之主張 而是否有家庭暴力行為 也會作為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爭取之判斷依據 在處理上不可不慎 民眾如有遇到相類情形 應就教專業人士協助釐清處理 以維護自身權益 並避免後續談判協商甚而訴訟程序中遭致不利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