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就近期通過與民眾相關之重要法規修正 提供分享
日期 | 2010-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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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刑事類 |
標題 | 增訂並修正 刑法遺棄罪章條文 |
內文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020031號令修正公布第 295條條文、並增訂第 294-1條條文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 第 295 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九十四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日期 | 2010-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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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刑事類 |
標題 | 增訂並修正 刑法遺棄罪章條文 |
內文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020031號令修正公布第 295條條文、並增訂第 294-1條條文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 第 295 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九十四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