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就近期通過與民眾相關之重要法規修正 提供分享
日期 | 2011-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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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刑事類 |
標題 | 修正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條文 |
內文 |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59731號令修正公布第 7條條文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或各類砲彈、炸彈、爆裂物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
日期 | 2011-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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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刑事類 |
標題 | 修正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條文 |
內文 |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59731號令修正公布第 7條條文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或各類砲彈、炸彈、爆裂物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