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案例借名登記契約之法律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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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借名登記契約之法律性質
日期2015-11-22類別民事類
內文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64號民事判決要旨
按所謂借名登記契約,乃當事人約定,一方(借名者)經他方(出名者)同意,而就屬於一方現在或將來之財產,以他方之名義,登記為所有人或其他權利人,該出名者僅為名義上之所有權人,實質上仍由借名者享有該財產之使用、收益及處分權,並負擔因此所生之義務。其屬無名契約之一種性質與委任契約類似,尚難認係要物契約。